Franciscea confertiflora (1827)
Franciscea confertiflora (1827)
Franciscea confertiflora (1827)
- 学名
- Franciscea confertiflora (1827)
- 合集
- 巴西植物图谱
- 绘者
- Johann Baptist Emanuel Pohl(约翰·巴普蒂斯特·伊曼纽尔·波尔)
- 年代
- 1827
- 图版号
- Plate 5
- 授权
- Public domain
十观
- 实测花色 黄绿、橙黄
- 纵幅 1.58∶1
第一眼
夫象物必在于形似,形似须全其骨气。
—— 唐·张彦远《历代名画记》
形似只是门槛,骨气才是要害。看一株植物,先看它立不立得住——这就是骨气。这一幅是竖的:眼睛从下往上走,落点在上半部。先让整株立起来,再看细节。第二步凑近一寸:看线与色的交界,色有没有压住线,线有没有断。第三步,把视线放到最深的那一小块:整幅的用色秩序,都是从那里排开的。
名与实
学名 Franciscea confertiflora:前一词是属,管它归在哪一类;后一词是种加词,管它在这一类里凭什么与众不同。名字是通行证,也是懒办法——记住两个词,就抓住了一整个物种。此幅尚无通行中文名,姑以学名相称;在没有本地名字的地方,学名就是它唯一的身份证。
形与色
就这一幅实测:花色占画面的 6.9%,叶色 13.8%,主相是黄绿、辅以橙黄。这个比例与色相,是这一幅独有的。热带花木的形制多不合温带人的经验:花大而厚、色烈、气味重,叶常革质或分裂,茎或为藤、或为肉质,甚至退化成刺。此幅未作色相归档,只能就形制论。看形制不必求全:记住叶序、花被数与着生方式,这一类的骨架就立住了。
构图与呼吸
画幅高而窄。全幅只画一株,不作解剖附图——这类图更近于“观赏”,而非“鉴定”。这一幅留白多:枝叶只占 26%,重心略偏左——空处是给眼睛喘气的,也更显出这株的姿态。
一刀一色
十九世纪上半叶是铜版、钢版与石版交替的时期。点刻能把明暗过渡做得极细,雷杜德的玫瑰即以此著称;石版则更宜表现柔和的色层。拿放大镜(或手机微距)看三处:花瓣边缘、叶脉、题名。线若连续不断,是刻的;色若越过轮廓半毫米,是手涂的。想动笔临它的人记住一句:临它的骨架、留白与设色次序就好;刀口的排线是铜版与刻刀的语言,铅笔不必硬学,用疏密代替它。
诗境
忆过泸戎摘荔枝,青峰隐暎石逶迤。
—— 唐·杜甫《解悶十二首 十》
“忆过泸戎摘荔枝”——古人写到这一层,已不只是赏花,是借花说人;画面则只负责把那朵花留住。
花语
在中国,这类花木多无古典象征,它们的意义是“新”:新大陆、新物种、新的贸易路线。看它们,看的是博物学扩张的那一面。在图谱里,它首先是一个物种,其次才是一种象征——这个次序值得记住。
时与地
热带无四季,只有旱雨。花期多系于雨季之初,一场雨后齐发。中南美洲、东南亚、印度与锡兰。十八九世纪的欧洲画师多为随船远行,或据活体标本在温室中写生。图上所记的 1827 年是刊行之年,不是花期;真正的花藏在原书的采集记录里,通常比出版早一两年。看这类图最好的时候是花期,见过一次活的花,再看图就不会只看颜色。
书与人
《巴西植物图谱》只署了约翰·巴普蒂斯特·伊曼纽尔·波尔一个人的名字。版画是集体工程:绘图、刻版、上色各有其人,真正决定这幅图好不好看的,常是没留下名字的刻工与上色师。
带走一双眼睛
如果只能记一句,就记郭熙那八个字:远望取其势,近看取其质。看图、看花、看人,都一样。二百年后,这株植物的后代或许仍在某处活着;而纸上这一株,永远停在 1827 年的那个季节。
关于本图版
这幅图版出自《巴西植物图谱》(Plantarum Brasiliae icones et descriptiones hactenus ineditae),由约翰·巴普蒂斯特·伊曼纽尔·波尔绘制,1827 年出版。图中描绘的是 Franciscea confertiflora,归入Franciscea 属。
全编共收录 200 幅图版,本图是其中一幅,图版编号 Plate 5,版式为纵幅。图像由公有领域原件扫描修复而来,细节在放大视图中仍清晰可辨。
原书文字(英文 / 法文)
Franciscea confertiflora (1827) is plate 5, from Plantarum Brasiliae icones et descriptiones hactenus ineditae, drawn by Johann Baptist Emanuel Pohl. This public-domain plate is reproduced at high resolution, free to view and download. Publication: Vienna, Antonii Strauss, 1827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