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dian Reed (1799–1807)
- 合集
- The Temple of Flora
- 绘者
- Robert John Thornton
- 年代
- 1799
- 图版号
- Plate 25
- 授权
- Public Domain
十观
- 纵幅 1.36∶1
第一眼
搜尽奇峰打草稿。
—— 清·石涛《苦瓜和尚画语录》
走遍山川,才有资格落笔。博物画的画家也一样:先在温室与山野里看够了活的花,纸上那一朵才不虚。这一幅是竖的:眼睛从下往上走,落点在上半部。先让整株立起来,再看细节。第二步凑近一寸:看线与色的交界,色有没有压住线,线有没有断。第三步,把视线放到最深的那一小块:整幅的用色秩序,都是从那里排开的。
名与实
学名 Indian reed:前一词是属,管它归在哪一类;后一词是种加词,管它在这一类里凭什么与众不同。一百多年前的命名者,把一种植物的来历压进了两个词。此幅尚无通行中文名,姑以学名相称;在没有本地名字的地方,学名就是它唯一的身份证。
形与色
热带花木的形制多不合温带人的经验:花大而厚、色烈、气味重,叶常革质或分裂,茎或为藤、或为肉质,甚至退化成刺。此幅未作色相归档,只能就形制论。没有解剖图,就靠主株一处一处看过去:叶怎么排,花怎么着生,果在哪里。
构图与呼吸
画幅高而窄,主株一路向上,上下留白多,是图谱中最常见的立轴式构图。全幅只画一株,不作解剖附图——这类图更近于“观赏”,而非“鉴定”。空白不是没画完,是给眼睛留的落脚处:一张图若四边都塞满,花反而会闷。
一刀一色
十八世纪的图谱以铜版为主:先用刻线排出阴影,再逐幅手工上色。线是骨,色是肉,两者由不同的人完成,所以常有“骨肉不匀”的地方。工艺留下的破绽比题跋更诚实:刻工不会撒谎,上色的人赶时间的时候会。想动笔临它的人记住一句:临它的骨架、留白与设色次序就好;刀口的排线是铜版与刻刀的语言,铅笔不必硬学,用疏密代替它。
诗境
日啖荔枝三百颗,不辞长作岭南人。
—— 宋·苏轼《食荔枝》
岭南风物曾令中原人惊奇;“不辞长作岭南人”,是味觉替地理做的决定。异域花木打动人的方式,往往也这么直接。诗以气行,画以形立;两种“看”叠在一起,才是看画的意思。
花语
在中国,这类花木多无古典象征,它们的意义是“新”:新大陆、新物种、新的贸易路线。看它们,看的是博物学扩张的那一面。在图谱里,它首先是一个物种,其次才是一种象征——这个次序值得记住。
时与地
故图版所记的月份,在当地往往是“雨后”。中南美洲、东南亚、印度与锡兰。十八九世纪的欧洲画师多为随船远行,或据活体标本在温室中写生。图上所记的 1799 年是刊行之年,不是花期;真正的花藏在原书的采集记录里,通常比出版早一两年。看叶的老嫩、花与果是否同在枝上,季节便八九不离十;看题名里藏着的地名,来路也猜得出七分。
书与人
《The Temple of Flora》只署了Robert John Thornton一个人的名字。图版今属公有领域,可以自由取用;但纸上那层手工上色,仍是两百年前某一个人的手。
带走一双眼睛
鉴赏力不是知识,是习惯:每次多看一眼,十年之后你看什么都和别人不一样。1799 年的那朵花早已化作尘土,它留在纸上的样子,却比任何一株活着的同类都长寿。